依據111學年度第2學期竹師教育學院學士班班務會議決議,自113學年度起,校內轉系、台聯大轉校、轉學生甄試、轉學考試入學及清華學院學士班分流等非由高中入學管道錄取之學生,轉入本班後均不得分流。
由高中入學管道錄取之學生分流作法依原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