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114學年度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114學年度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申請資格:
1. 竹師教育學院學士班大學部二年級在校學生
2. 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3.76(含)以上者
3. 歷年操行等級均為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4. 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申請資料: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含個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
3. 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4. 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學金證明
收件截止時間至:115年2月25日(三)下午5點止,繳交至竹師教育學院
114學年度梅貽琦校長紀念獎學金
申請資格:
1. 竹師教育學院學士班大學部二年級在校學生
2. 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GPA3.76(含)以上者
3. 歷年操行等級均為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4. 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申請資料:
1. 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含個學期學業平均、名次、操行)
3. 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證明
4. 未兼領其他校內外獎學金證明
收件截止時間至:115年2月25日(三)下午5點止,繳交至竹師教育學院